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000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贯穿到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双柏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工作部署。二是县人民政府统筹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迎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动员会、部署会。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四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3.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依法依规对县政府的行政协议和县委县政府涉法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双柏县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县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认真组织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六是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4.突出重点法律法规,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二是利用街天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宣传活动;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构筑公众需求和民族特点突出的法治文化新阵地;四是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五是认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治宣传骨干和人民调解员队伍。
5.抓好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固本工程,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巩固和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三调对接”机制,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频次和调解力度。
6.突出机制建设,强化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执行好“月学法”制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双柏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司法铁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妥甸司法所
2.大庄司法所
3.鄂嘉司法所
4.法脿司法所
5.大麦地司法所
6.安龙堡司法所
7.爱尼山法所
8.独田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850,383.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9,583.68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800.02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6,206,645.34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43,738.36元,增长5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6,189,322.38元相比,增加3,650,261.30元,增长58.9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上年17,322.96元相比,减少-6,522.94元,下降37.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四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897,301.60元,本年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补发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四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897,301.60元,本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部门汇入资金,仅有税务局给予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800.02元,卫健局拨入七个专项爱国运动专项经费1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853,906.09元。其中:基本支出6,932,709.58元,占总支出的70.35%;项目支出2,921,196.51元,占总支出的29.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236,949.51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16,956.58元,增长57.9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6,053,882.02元相比,增加878,827.56元,增长14.52%;项目支出与上年183,067.49元相比,增加2,738,129.02元,增长1,495.6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四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738,129.02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五是上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2年列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738,129.02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上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2年列支,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2,709.58元,与上年6,053,882.02元相比,增加878,827.56元,增长14.5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44,67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与上年5,582,352.50元相比,增加862,326.08元,增长15.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031.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4%,与上年471,529.52元相比,增加16,501.48元,增长3.50%。
与上年相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的车改补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1,196.51元,与上年183,067.49元相比,增加2,738,129.02元,增长1,495.6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738,129.02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上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2年列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本年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资金用于弥补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办公经费支出,支付法律知识宣传、普法宣传、专项项目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经费支出,具体为:办公费287,849.65元,电费878.76元,邮电费131,793.55元,差旅费149,924.00元,维修(维)护费708,838.18元,会议费4,112.00元,培训费10,970.00元,公务接待费30,856.23元,专用材料费90,399.00元,劳务费135,655.50元,委托业务费127,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581.7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854.90元,办公设备购置631,68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9,58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6,189,322.38元相比,增加3,650,261.30元,增长58.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21年绩效差额部分资金,补发2021年度综合绩效奖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整增资,对应五险一金及人员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相应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230,01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4%。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323,142.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38,71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431.00元;项目支出2,906,874.10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756,774.70元、普法宣传300,000.00元、公共法律服务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3,009.80元、社区矫正518,400.00元、法治建719,910.00元、信息化建设142,807.1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82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用于发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9,148.80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640.42元、缴纳退休及调离县内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649.68元、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384.76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3,79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38,138.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5,660.6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2,9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49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569.0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2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9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49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569.08元,超年初预算数0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我县年初预算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纳入县级年初预算,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县级年初预算数为0元,单位所需支出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因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批复文件只含县级预算数,不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出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情况;二是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本年县级财政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用于支付招商引资对接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1,047.15元,增长51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661.15元,增长2,03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386.00元,增长115.3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财政未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10月-2021年度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油卡充值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2022年度列支,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因上年部分公务接待费在2022年列支,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上级调研、检查、指导和下级汇报对接工作需要接待的比上年增加;2022年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需要对接招商引资接待事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指导检查和调研司法行政系统相关业务工作、下属司法所及下级部门汇报对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相关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031.00元,与上年471,529.52元相比,增加16,501.48元,增长3.50%,2022年增加行政人员1人,相应的车改补贴、工伤保险、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731.30元、水费3,324.00元、电费11,592.36元、差旅费2,490.00元、维修(维)护费2,845.00元、会议费2,433.00元、公务接待费9,065.77元、劳务费122,765.86元、工会经费48,40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87.34元、其他交通费用253,800.00元(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87.37元、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3,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809,394.18元,其中,流动资产24,463.28元,固定资产8,765,13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4,08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6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0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0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0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111